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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27点击数:

各公费师范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为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全面深化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六年贯通的研究生层次师范生培养体系,发挥我校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学校决定开展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所有招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参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见附件2),制定本单位相关专业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工作专班。各培养单位成立由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生工作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本领域教师、学生及校外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

2.开展专题学习。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研讨,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3.专题研讨论证。各培养单位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修改形成培养方案审议稿,报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形成审定稿。

4.相关材料报送。2025年7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培养方案审定稿(纸质版一式十份,电子版PDF格式)、专家论证意见(标明专家姓名、单位等信息,专家需签名,仅需提供PDF格式扫描件),以及修订简况表(纸质版一式十份,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提交研究生院332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dan@nenu.edu.cn。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国家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的培养目标定位,充分论证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联系人:张丹(研究生院):85098152;

              任悦(教务处)   :85099348。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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