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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1-14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时间节点

序号

环节名称

时间节点

1

提出3月批次学位申请

3月5日-3月6日16点

2

提出6月批次学位申请

3月7日-3月13日16点

3

提交学校组织“双盲”评阅论文

3月25日16点前

4

完成答辩、答辩后修改及论文检测

5月31日前

5

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5月下旬至6月上旬

6

学位分委会审查

6月3日前

7

报送学位材料

6月5日前

8

召开校学位会

6月中下旬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25〕17号)第四条,研究生在提出学位申请时,应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为保障学位申请工作顺利推进,申请人应提前在系统中自查本人学业完成情况,确保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达到培养方案申请毕业及学位的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学位申请相关事宜,请联系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38。

学术学位资格审核相关事宜,请联系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02。

各培养单位应在3月13日前完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请联系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8152。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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