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11月8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了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说明会。研究生院院长邬志辉参加会议并讲话,相关培养单位院(部)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孙伟主持。
会上,邬志辉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背景、认定原则、组织审查、基本条件及工作安排进行了阐述,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
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直接关系着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校的双一流学科建设。本次说明会的召开对统一思想、规范程序、保障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