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为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与监管,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我校在读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博士生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通讯评阅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5年;硕士生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通讯评阅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8个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责任分工
(一)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宏观管理,应按照“强化主体责任、严控过程质量”的原则,开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督导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全过程、全环节管理。开题报告督导原则上以随机抽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督导内容包含专家组成、材料准备、组织程序、开题报告环境、开题报告质量、会议记录等。
(二)学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组织协调与质量监管。学科负责人应对本学科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准备、开题报告程序和开题报告后修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和质量督查。
(三)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申请审核及开题报告的准备工作,并指导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及开题报告后修改工作。
三、开题报告程序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自本学期开始,开题报告申报和审核工作须在研究生培养环节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6操作手册。
(一)研究生本人提出开题报告申请,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并提交开题报告初稿。导师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初审,并指导研究生完成准备工作。
(二)在学科负责人的审核和把关下,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非该博士生指导小组的成员,组长由非指导小组成员担任。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具体实施,并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选择1人作为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组长。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除外),需提前三天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开题报告时间和地点等(线上进行开题报告需要公布视频平台和观看地址)。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每名学生不应少于40分钟,硕士生每名学生不少于20分钟。研究生开题报告须重点介绍学位论文研究的问题、背景、意义及研究生内容、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等。
(四)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对学问论文开题报告的前沿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价值和意义等做出评议,并对开题报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议,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五)研究生须根据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专家意见持续修改开题报告,导师和学科负责人要对开题报告的修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先后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签字,研究生方可在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花脸稿和终稿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四、开题报告结果与处理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开题报告审查小组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开题报告审查小组认为只需简单修改的开题报告视为合格;开题报告审查小组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开题报告视为不合格。合格者按照要求完成开题报告修改工作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须按照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给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
(二)研究生对开题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开题报告结束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若为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应予回避。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联系人:张冰妍 周 宇
联系电话: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