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综合考虑2022年底新冠疫情高峰导致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2016级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开展“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毕业帮扶计划”(以下简称“2023帮扶计划”)。相关安排如下:
一、计划基本设计
2023帮扶计划由研究生院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和相关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参与帮扶计划的博士生需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提出毕业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毕业答辩,经学位分委会和校学位会审议准予毕业后,于2023年6月获得毕业证书。
二、计划涉及范围
2016级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2023帮扶计划。研究生同学可联系培养单位确认本人是否具有参加帮扶计划资格。
自愿参加2023帮扶计划的,如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时未能毕业,可视学业完成程度申请结业或申请退学。
自愿放弃参加2023帮扶计划的,需填报放弃声明(附件1),该表单由培养单位于4月9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三、计划推进步骤
(一)毕业论文预答辩
培养单位于4月9日前面向自愿参加2023帮扶计划的博士生组织毕业论文预答辩。毕业论文预答辩的组织形式、参与评审专家的相关要求与申请学位学生参加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可以申请学位学生参加的学位论文预答辩以下简称“常规预答辩”)要求一致,但在组织毕业论文预答辩时,实施过程需要与常规预答辩严格区分,并且需向评审专家说明毕业论文预答辩的性质、与常规预答辩的区别等事项。
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生需要填报毕业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2),该表单由培养单位于4月10日至15日期间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二)提出毕业申请
参加2023帮扶计划且毕业论文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生,于4月10日至16日期间提出毕业申请。相关流程如下:
1. 提出毕业申请:4月10日-11日,具有申请帮扶计划资格的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帮扶计划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2023年度帮扶计划博士毕业申请填报”功能模块,填报毕业申请信息。博士生填毕并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不可修改,请注意信息填报的准确性。
2. 导师审核:4月12日-13日,帮扶计划申请人打印《帮扶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表》,将纸质表单交由导师审核签字后上交至研究生秘书。
3. 培养单位审核:4月14日,研究生秘书登录管理系统审核毕业申请提交情况,4月15日-16日,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登录管理系统审核毕业申请提交情况。
4. 材料提交:纸质毕业申请表由研究生秘书于4月18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
(三)毕业论文评阅
参加2023帮扶计划的博士生,提出毕业申请后,于4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提交工作,符合毕业论文检测要求的参加毕业论文评阅。相关流程如下:
1. 毕业论文提交
(1)提交毕业论文:4月19日-20日,帮扶计划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2023帮扶计划博士毕业申请填报”功能模块,提交毕业论文。
2. 培养单位审核:4月21日-23日,研究生秘书审查帮扶计划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封面、后记、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等是否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等相关信息,提交的毕业论文格式是否符合送审要求。经研究生秘书审核,帮扶计划申请人提交毕业论文存在未隐去信息、论文格式等展现形式错误的,可填报提交说明(附件4)修改相应错误后经由论文提交平台重新提交。研究生秘书完成本单位全部毕业论文审核工作后,可通过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帮扶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将纸质表单交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审核签字后,于4月24日17:00前上交研究生院。帮扶计划申请人经系统提交并经培养单位审核无误的毕业论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
2. 毕业论文复制比检测
帮扶计划毕业论文施行复制比评阅前和答辩修改后双检测机制。两次复制比检测结果的使用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21〕82号,附件6)第二章第六条检测结果处理相关要求执行。评阅前复制比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答辩修改后复制比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学位分委会审议毕业、校学位会审议毕业等后续环节。帮扶计划毕业论文一经复制比检测,研究生及导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论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的复制比检测由研究生院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毕业论文评阅
帮扶计划参与人提交的毕业论文(以下简称“帮扶计划毕业论文”)依托第三方机构以“双盲”方式进行评阅。每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聘请3名相关专业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专家,评阅专家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不设置回避和复议制度。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分数满分为100分。评阅意见根据评阅分数划分为四档,其中A档评阅分数为100-90分;B档评阅分数为89-75分;C档评阅分数为74-60分;D档评阅分数为59分及以下。评阅意见中不含有“D”则本次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为“通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为“通过”的,可使用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于2023年6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申请单独毕业。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不可申请保留,仅在2023年春季学期获得一次单独毕业申请资格,且不可使用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评阅成绩等申请学位。
(四)毕业答辩
参加2023帮扶计划的博士生,毕业论文评阅通过后,需于2023年6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帮扶计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可与常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合并组织,具体组织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 放弃声明
2. 毕业论文预答辩审批表
3.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4月9日系统更新后可下载)
4. 提交说明
5.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6.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
联系人:周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85099629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